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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浙大、复旦、上交大公布2020浙江三一招生简章,高考成绩占比85%!

中国教育在线 浙江高考帮 2021-10-19

今天,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发布了2020年浙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重点内容请往下看!


要点抢先看

▲ 浙江大学

招生计划:850名报名时间:6月15日-6月25日中午12:00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750×100)×85%+校测成绩(满分100分)×1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5%。面试时间:7月中旬▲ 上海交通大学

招生计划:不超过295人

报名截止时间:6月25日中午12时

综合成绩组成:由1000(综合成绩满分)=850(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折算成绩)+120(面试折算成绩)。

综合测试时间:高考后进行(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

综合测试形式:笔试+面试

▲ 复旦大学招生计划:不超过205名报名时间:6月16日至6月25日综合测试时间:7月12日左右组织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进行笔试。高考出分前组织面试。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占5%)组成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0×850 +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浙江大学2020浙江三一综合评价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浙江大学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2020年在浙江省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高中期间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等第为“优秀(A)”或者“好(B)”,学科特长突出,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0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850名。按专业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高考选考科目要求详见下表。

注:1.录取到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进入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学士学位证书;录取到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生物信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进入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爱丁堡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住宿费8千元/人·学年。
2.医学试验班**为竺可桢学院临床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专业,医学试验班类(“5+3”一体化培养)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临床儿科方向本硕一体化培养,标注*专业学制为5年,其余专业学制为4年。
3.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物理学、化学和生物科学各专业录取排位前3位的学生将获得进入竺可桢学院智慧能源班、竺可桢学院求是科学班相应班级的资格。
三、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网上注册,获取报名序号。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码登录报名,按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各项信息,完成报名。考生可根据专业意向及选考科目填报不超过53个专业志愿,所填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申请材料在线提交要求(以下申请材料须按报名系统中提交要求,扫描或拍照后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
1.《申请表》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须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名且所填内容必须经中学审核认定、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陈述》要求考生本人亲笔手写。个人陈述主要阐述考生报考浙江大学理由,个人未来发展规划,高中阶段考生的学科特长表现,获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获奖情况,字数不超过800字。
3.高中阶段获省级(含)以上获奖、个人荣誉证书原件(若无获奖情况可不上传)。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申请表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我校仅对报名成功的材料进行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6月25日中午12:00。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
学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综合考生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专业招生计划1:6左右的比例,于6月27日前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及面试专业,并在报名系统公布。
初审通过考生须于6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gzy.zjzs.net:8011/),进行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三位一体”测试和录取资格。
(二)学校测试: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面试,不参加我校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生仅参加初审通过专业的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7月中旬;面试地点:浙江大学(具体时间、地点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后续通知为准)。
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要求在报名系统及时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考生告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递交考生告知书(未签字确认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6月25日中午12:00。
2.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20年6月27日前。
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确认时间:2020年6月27日。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7月10日以后。
5.面试时间:2020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后续通知为准。
六、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必须位于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成绩的前8%(含)以上。
2.分专业按考生综合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750×100)×85%+我校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5%。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如下:10门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技术等各科成绩按A=10分、B=9分、C=8、D=6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
3.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我校测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我校“三位一体”于8月7日前完成录取,按教育部要求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被我校“三位一体”招生正式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浙江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录取。
七、其他
1.浙江大学2020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均报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3.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4.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学生进校后前半年不再参加主修专业确认。半年以后如申请转专业,高考投档成绩必须高于转入专业在浙江省普通批次的投档分,且选考科目符合转入专业要求。中外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转专业。
5.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若被选拔进入竺可桢学院学习,享受竺可桢学院相关培养平台政策。
6.考生申请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选拔,即视为对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各项相关规则的认可。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7.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8.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于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招办),0571-87572000(海宁国际校区)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电子邮箱:jjjc@zju.edu.cn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网址:http://www.intl.zju.edu.cn/zh-hans

复旦大学2020浙江三一综合评价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0年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具体要求,在浙江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两项目归并计划,统一办法,合并实施,旨在探索与浙江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衔接、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方法,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全面发展,适合复旦大学培养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学生,均可报名。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两项目操作办法、选拔标准完全相同,进校后教学、培养等也无任何差别。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205名(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两部分招生计划归并统一后无差异实施)。具体招生专业(类)和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报名平台。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6月16日至6月25日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 依据考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审核考生报名材料。

(三)6月27日前公布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名单。

(四)通过审核的考生须于6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校测(包含笔试和面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校测和录取资格。

(五)考生参加高考。

(六)7月12日左右组织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进行笔试。依据笔试成绩,根据校测分类划定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的考生进入面试,并公布入围面试分数线。

(七)高考出分前组织面试。面试专家将在考虑性别、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随机分组,每组包含文、理、医等领域共5名专家;考生按笔试平均成绩组间无差异原则,每10人随机分组;面试当日专家与考生各类通讯方式全部屏蔽;专家组与考生组临场抽签配对;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对每位考生排序,然后合计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如一组实际面试考生不足10人,按线性映射折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21.5-每位专家排名×1.5)

(八)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如下10门科目等第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技术(新高考改革前的非应届毕业生的“技术”科目成绩,取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个科目成绩的平均值),其中各科成绩按A=5分、B=4.5分、C=4分、D=3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满分为5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各科折算成绩

(九)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占5%)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0×850 +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按综合成绩高低将考生排序。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如下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考成绩总分、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录取考生名单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8月7日前完成投档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统一高考招生其他志愿的录取。

四、其他说明

(一)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考生上传的材料将直接作为面试材料,无须寄送纸质材料。

(二)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综合评价暨“三位一体”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由其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三)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之内,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

(四)视疫情防控情况,校测方案或作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复旦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监察处:021-6564 2601,jiancha@fudan.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gaokao.chsi.com.cn/zhpjbm/

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pgzy.zjzs.net:8011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交通大学2020浙江三一综合评价简章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教育改革创新,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0年在浙江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0年计划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不超过295人,专业组类别、笔试科目、招生计划、高考选考科目及专业组内包含专业等信息如下:
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国标码10248):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248):

       注:交大密西根学院、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仅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进入致远需通过专门面试。

       三、申请程序与选拔模式

       1.报名

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选择“浙江综合评价/三位一体”招生类型)。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将申请表按要求签字,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并提交。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申请表上的二维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5日中午12时。

       2.初审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浙江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为准)的优秀考生经审核后,可给予初审优秀。初审结果预计于2020年6月26日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初审优秀、通过的考生须于6月27日(具体时间以考试院公布为准)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gzy.zjzs.net:8011/),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测试和录取资格。网上确认后,考生须在我校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点选择(具体时间以后续公告为准),未按时完成选择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3.笔试

初审通过且完成考点选择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报考我校校本部理科专业组或医学理科专业组的考生将参加数学、物理二门科目测试;报考我校校本部文科专业组的考生将参加数学、语文二门科目测试。笔试将于高考后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我校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笔试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初审优秀的考生可免笔试,直接入围面试。
4.面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我校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3倍的比例,分别确定校本部理科专业组、校本部文科专业组、医学理科专业组的面试入围人选;免笔试考生不占用笔试考生入围面试名额。面试将于高考后进行,具体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中通知。请参加我校面试的考生仔细阅读《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招生告知书》(见附件下载),按要求签字确认,并于面试入场时提交(未签字确认者不得参加面试)。
5.志愿填报
我校将依据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志愿信息确定预录取考生的认定专业。考生参加我校面试即视为确认报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统一高考招生其他志愿的录取。
四、录取办法

       1. 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浙江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

       2.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1000(综合成绩满分)=850(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折算成绩)+120(面试折算成绩)。

       考生的高中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A=100分、B=90分、C=80、D=60分折算。新高考改革前的非应届毕业生的“技术”科目成绩,取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个科目成绩的平均值。

       3.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4. 交大密西根学院、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仅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浙江省教育考试审核,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正式予以录取。若强基计划录取与综合评价录取有冲突,强基计划录取优先,录取工作预计在2020年8月7日前完成。

五、特别说明

1.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综合评价暨三位一体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由其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 请确保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高考选考科目无误,以免影响录取。

       3. 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4.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5. 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6. 受新冠疫情影响,学校考核工作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行通知;考生应遵守浙江省、上海市相关防疫措施规定,积极配合考务工作。

       7.未尽事宜,按照《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执行。

六、监督机制

本次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邮箱:zsb@sjtu.edu.cn

       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jtu.edu.cn

       官方微信号:上交大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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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合整理自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

监制:吴文建 余新花 责编:陈显婷编辑/制作:白羊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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